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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稅捐 不得由房客負擔

發佈: 2007-8-17 10:33 |   來源: 台視  |  查看: 72次

租房子住,很多人會碰到房東要求,房租的稅金,由房客來付。

國稅局最近就處罰一個個案,強調,法定的納稅義務人是誰,就該由誰付款,不可以私下做變更。


一棟一棟的房子,對無殼蝸牛來說,儘管是租的,都是最溫暖的家,只不過除了房租之外,還常常需要多繳一項,就是房東該付的稅金。

近來國稅局發現,有房東跟房客,私下約定房租所得稅金,要讓房客來負擔。

國稅局表示,一旦查到,受會開罰。

除了租金要報稅,國稅局也表示,如果有押金,或是任何類似押金的收入,也要用一年期存款利率,算進收入報稅。

而且房東也不可以,為了逃漏房租所得,要求房客不可以申報房租支出。

只要有任何違法的情形,不但會被要求補稅還會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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