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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制度:異化與脫節

發佈: 2011-8-26 01:59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42次

  當榮譽和權力緊密挂鉤,非學術性因素過多,制度必然被異化。必須進行切實的改革,讓院士稱號回歸到純淨且有尊嚴的榮譽

  本刊記者/趙傑

  8月22日,身在國外的饒毅在自己的博客寫下《今日中國誰最該做院士?》一文,這成為這位北大生命科學學院院長近期發表的第二篇直指中國院士制度的文章。

  不管饒毅此文意欲何指,他至少拋出了中國院士制度中的一個現實問題:公平缺失。“水平很高的人落選,水平低的人當選,我們的院士制度導致該結果比例過高”,一位長期研究院士制度的專家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認為,非學術性因素過多,導致了院士制度的諸多現實問題。

  中科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王揚宗認為,由於歷史基礎不好,現在的院士制度會導致一種結果,不但一些能力不高者獲選院士,他們反過來會排斥優秀者、海外歸國者。“饒毅被排斥,或為典型”。

  院士制度肇始

  回憶起中國院士制度建立史,王揚宗對1948年第一屆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印象最為深刻,因為那次選舉比較嚴格地堅持了學術貢獻至上和獨立原則,從籌備到選舉程序都很嚴格,“是學術界一次自主、公正的選舉”。

  這次選舉主要由成立于1935年6月的中研院評議會主持,在同時當選的41位評議員中,包括了來自高校和學術機構的聘任評議員30人以及由中研院院長和所長組成的11位當然評議員。

  評議會成立之初,即引發國際高度關注。當年的《科學》雜誌發表社論,稱評議員“除極少數非科學家外,余皆為吾國科學界各方代表人物,極一時之選,評議會既告成立,實為該院最高策源機關,斯不僅關係該院前途之發展,亦吾國科學史上值得記載之一件大事”。

  中央研究院首屆院士選舉15個籌委會委員,由評議員以通信投票的方式產生,分數理、生物、人文三組,每組5人,當選者需得到全體評議員半數以上投票。1948年4月,第一屆院士產生,此後每屆的評議員都須經院士會議由院士投票方可產生。

  1947年3月至5月,隨著《國立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規程》(下稱“規程”)的發布以及選舉籌備會的成立,院士選舉進入程序化操作階段。院士候選人提名在全國展開。

  正式提名結束後,選舉籌備會于8月27日至10月13日連續召開四次會議,按照《規程》對各方提名進行嚴格的初審,結果在所提的510人中,刪掉108人,將剩余的402人再提交給評議會。

  1948年3月25日至28日召開的評議會第五次年會,經過分組審查、一次普選和四次補選,最終確定了81名中研院首屆院士。而所有的候選人必須經過4/5投同意票才可當選,即25名評議員中需要得到20名評議員的票。

  “從候選人資格確認,到最後的投票表決,這次選舉自始至終都很好地執行了《規程》”,中科院自然科技史研究所副研究員郭金海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認為,選舉投票時各組之間相互尊重對方在討論時的意見,要求當選五分之四的同意票,並要求共投五輪方能最終確定,這些做法在中國院士制度史上是最嚴格的。

  王揚宗認為,中研院堅持了較好的學術體制,並且在選舉中獨立運作,“政府方面曾有一些干擾,但它能夠堅決抵制,嚴格按照《規程》辦事”,並且,評議會制度頗具權威,能夠引導全國的學術方向,並且使得院士成為真正榮譽。

  不過,在中研院的這次選舉過程中,除去最具決定意義的學術貢獻標準,候選人還要面對“愛國與否的標準”。眾所周知的著名化學家薩本鐵就曾因在日偽政府所在地大學任職而不被接受,另外還有一位是趙承嘏。“‘漢奸’一律不能入選院士,這是一條非常嚴格的規定”,郭金海告訴本刊。

  不管怎樣,中研院此次選舉奠定了中國院士制度的良好基礎。郭金海認為,這次選舉是現代中國學術界自主選舉學術精英的一個典範,標誌著中國的學術建制已逐步走向成熟。

  當學術遇到權力

  在中研院首屆院士選舉第二年,新中國成立,並於同年11月1日成立中國科學院。“中科院成立後即廢除了中研院制度,並於1950年成立委員會制度”,郭金海告訴本刊,委員會主要起到顧問作用。

  新中國成立後,有關方面對中科院的運作機制也進行了積極探索。1953年,該院派錢三強為團長的代表團前往蘇聯學習,學到了對方的學部委員制度,同時,也注意到了院士制度。

  代表團回國後,有人建議在中國推行院士制度,遭到時任中科院黨組書記的張稼夫的反對,“其理由為擔心院士權力過大”,王揚宗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因為在大家心目中,院士的稱號很神聖,要求很高。因此,各方意見達成一致轉而退一步建立學部委員制度。

  在得到中共中央和政務院批准後,學部于1954年6月開始籌備,1955年6月正式成立。與此同時,開始了學部委員的推選工作。學部委員的入選資格主要有三條:學術成就、在推動中國科學事業方面的貢獻以及忠于人民的事業。學部委員的推選雖然都經過了科學家的提名推薦,但“最後由中央有關黨政部門協商決定”。

  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的數位專家均認為,這樣一來,中科院的院士制度從一開始就被納入行政體制軌道,其獨立的學術地位受到影響,這種問題後來被逐步滲透,直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一度試圖利用院士制度作為謀利之階。

  隨著中科院學部委員制度建立,一些問題也漸次暴露。首先是選舉程序被簡化甚至缺失。“第一次選舉只是進行了一個摸底,也就是在同行中對候選人做了一些了解,投票也沒有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王揚宗說。其次是權威性被削弱。尤其是工程科學和技術領域,有很多人得票很少,同樣獲選。而“社會科學領域的學部委員完全由領導決定”。凡此種種,導致新中國院士制度從建立之初問題就比較多。

  王揚宗撰文《中國院士制度的建立及問題》指出,首批學部委員的人數是前中研院院士的3.6倍。這個數量上的急劇增長,並不代表七八年間中國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而是出于當時國家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迫切需要,反映了新生的人民共和國對於科技事業的極大重視。學部委員制是為快速發展中國科學技術事業而採取的舉措。

  按照1955年6月28日的《中科院學部暫行組織規程》(1955年6月28日),學部是分工進行學術領導的重要機構,然而有意味的是,學部和學部委員在學術方面的領導作用相當有限。

  現已退休的前中科院院史研究室主任樊洪業撰文指出:“中科院學部雖然名義上是對院屬各研究所實行對口的學術領導,但學部常委只是在頭兩年有些‘議事’,未久即形同虛設。各學部的辦公室也迅速蛻變為院機關中的業務行政部門。”

  王揚宗認為,在中科院的領導體制中,科學院黨組、正副秘書長和學術秘書處(1956年7月撤銷)、計劃局等有關領導機構,具有更大權威,在許多具體環節,學部委員的學術領導權很難落實。“比如,華羅庚雖然擔任數理學部副主任和數學所所長,但有時對所務和學術的領導權還不如一些黨員;一些學部常委還不如學部秘書重要”。

  由此,他認為,歸根結蒂,就是當時中共和知識分子之間還存在隔閡,前者對後者不很信任。因此,學部委員的學術領導作用受到限制,以至於“文革”一開始,學部委員首當其衝被當做批判對象,學部委員制度遂告停止,並且一停就是十年。

  院士制度異化

  “文革”結束後,經中共中央同意,學部恢復,在增選學部委員的同時,開始著手建立院士制度,主要以1980年7月,中科院聯合中國社科院向國務院遞呈《關於建立院士制度的請示報告》和《中科院、中國社科院院士條例(草案)》為標誌。

  到1990年,學部委員的老齡化問題比1980年增選時更為嚴重,322名學部委員的平均年齡已超過75歲。為此,曾經參與組織1980年學部委員增選工作的錢三強于當年5月給國務院總理李鵬寫信建議增選學部委員,經李鵬同意,隨後增選工作順利進行,並於1991年12月26日,增選名單獲國務院正式批准,不久公布。

  “1990年的學部委員增選是我國院士制度建立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轉折點”,王揚宗認為,原來賦予學部委員的權力被削弱,轉而以咨詢職能為主。

  1984年12月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決定,擬在中國建立院士制度,將中科院學部委員稱號改為院士。當時設想第一批院士(包括社會科學)僅為200人,但是由於存在較大爭議,直到1994年初,最終決定所有學部委員一律轉為院士。

  其間,1992年第六次學部委員大會通過了《中科院院士章程》,並於此後至今六次修訂。其中規定,中科院院士“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

  “將學部委員一律轉為院士,決定了我國院士的規模較大,增選數額也較多,勢必降低院士的學術資格標準”,王揚宗認為,少數院士的學術表現以及院士增選中的種種問題與院士稱號的崇高榮譽很不相符。“這些問題,近年來隨著全社會對科學技術日益重視,甚至有日益突出的趨勢。”

  王揚宗用院士制度的變異來描述這種趨勢。他認為,“院士儼然成為一種新的獨特的特權階層。至於院士在升遷、工作安排、申請經費、評獎、社會榮譽等方面享有的特殊權利,幾乎已形成成文和不成文的制度。”

  剝離與改革

  上述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認為,現在的院士制度之所以出現嚴重“異化”,主要原因在於非學術性因素過多。“要照顧年齡平衡、地域平衡,類似這樣的政策持續下去,就成為造成制度不公平的環境”。

  由此,他認為,要實現院士制度的科學性,樹立院士的榮譽,就必須剝離這些因素。

  王揚宗認為,除此之外,一些單位為增選院士所做各種名目的活動應予禁止,“雖然規則有強調,但是中國的人情世故常常起作用,這在選舉時會受影響”;其次還有意識形態的因素,這主要體現在社會科學領域,我國社科院士參差不齊、無法與國際比肩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於意識形態限制較多,缺乏科學標準,所以,“應解放思想,弱化這方面的因素干擾”。

  除了剝離,更重要的建議是改革。一直提出要把院士拉下“神壇”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顧海兵認為,由於院士制度從建立之初章程中一些規定就缺乏法律依據,導致學術與權力綁定在一起,那麼改革就要由此啟動,要麼暫停院士制度,“十年八年後各項標準更加客觀完備、科學素養和水平達到了預期高度再恢復”;要麼加快政治體制改革步伐,帶動院士制度的自然完善。

  王揚宗則認為,控制院士規模是首要之義,“是改革現行院士制度的必要前提”。應像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和技術發明獎評選一樣,寧缺毋濫。並要給院士稱號降溫,“必須想一些切實的辦法進行改革,讓院士稱號回歸到高標準和純淨且有尊嚴的榮譽。”

  在此基礎上,要堅持國際通行的資格標準,提升中國院士的資格要求,是改革現行院士制度的當務之急。與此同時,要吸納更多具有國際水准的院士進入,以確保整體水平,而這亟待拆除觀念和政策上的種種不必要的壁壘和科技體制障礙。

  所幸的是,問題雖多,有關方面已開始重視。據本刊了解,今年將由中科院挑頭,與中國社科院等相關單位一起,做院士制度的調研,並提出改進辦法。“該工作已經開始啟動”,一位知情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不過他也坦言,不必對此舉寄望過高,因為“許多問題並非中科院所能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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