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遭電擊 台大判賠114萬
發佈: 2007-10-31 15:03 | 來源: 民視新聞 | 查看: 71次
一名受雇於台灣大學的「高職工讀生」,負責的工作是管理廢棄腳踏車和巡視校園,結果2005年,他為了驅趕野狗,不慎誤闖變電站遭電擊,全身有28%面積灼傷,排汗功能受損,現在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台大有疏失,必須賠償114萬被11000伏特的高壓電電擊,既使已經過了2年,蔣姓工讀生的陰影,依舊存在,疤痕面積包括左肩膀跟腋下,全身28%灼傷,神經抽痛,尤其排汗功能更是完全喪失,蔣姓工讀生大罵,會被電到,就是因為台大水源校區裡的五個變電站中,唯有這一個,外觀和一般校舍沒有兩樣,才會讓他毫無警覺誤闖。受傷蔣姓工讀生,為了驅趕野狗被電擊,向台大提告求償840萬,現在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台大確實有疏失,該賠114萬。台大願意負起道義責任,但對於法院判賠的金額,能不能接受,還要考慮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