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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協定 從寬鬆架構著手

發佈: 2008-5-21 13:10 |   來源: 聯合新聞  |  查看: 34次

新任經濟部政務次長鄧振中昨(20)日指出,推動兩岸簽署經貿合作協定,不一定要一步到位,可以援引國外案例,從簽署寬鬆的大原則合作架構,到嚴密如國際間已形成潮流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鄧振中表示,經濟部將積極推動與東南亞的 經貿關係,雖然短期間不可能加入東協,但台灣與東協關係深厚,未來將在此根基下,推動與東協的合作,他上任後,也將以更積極的態度,重新推動與新加坡簽署台星FTA。

新任經濟部長尹啟銘上周聽取投審會有關鬆綁登陸40%投資上限時,已指示投審會、工業局透過鬆綁措施,與產業別解除限制建構兩岸產業合作平台,以促成兩岸的產業策略聯盟關係,進一步發展簽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

經濟部運作的模式將朝下,透過放寬包括登陸40%投資上限、產業別鬆綁及開放陸資來台配套等制,與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掛鉤,以期與大陸發展出一套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定。

馬英九總統昨天上任,重申兩岸鬆綁主調。馬總統上任前曾在三三會演說表示,希望未來兩岸能簽署一套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定,協定中可以涵蓋建立兩岸產業合作平台、金融登陸,並可解決投資保障、避免雙重課稅、爭端等問題。

鄧振中昨天表示,簽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可以先由簽署寬鬆的大原則合作架構,到逐步到展開嚴密如FTA的貿易協定簽署。

他說,美國當年還未與大陸建立經貿合作關係時,也是先從發展鬆的原則架構,逐步過渡到最惠國待遇關係及後來與大陸簽署世界貿易組織(WTO)雙邊入會協定等,因此,推動兩岸經貿合作關係協定,不可能像香港與大陸一步到位,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但未來雙方可以透過原則上的合作關係,逐步構建展開嚴密的相關貿易合作協定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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