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生報考福建大學可享加20分
發佈: 2009-5-03 15:33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39次
(中央社台北2009年5月3日電)中國大陸福建省教育廳日前公布「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台灣考生參加高考(大學入學考試)可享加20分,並擇優錄取。
新華社報導,「實施細則」規定,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以及台灣(含金門、馬祖)考生在福建參加高考,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並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福建是中國第一個單獨招收台生的省份。1999年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福建省招收台灣學生規定」,是大陸唯一針對招收台生立法的地方法規。
福建對招收台生的特殊規定包括報考福建省高等院校的台生,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和軍訓課程;台生入學後,由所在學校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就學期間的多次有效出入境簽證和暫住手續等。
此外,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台生赴福建就學,福建省教育部門還將推動大中專院校針對台生增加專門的學科、專業,擴大招收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