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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為賣房子偽裝成房主兒子簽承諾書

發佈: 2011-7-16 22:01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26次

  南京市民夏先生最近在買二手房時碰上了一件讓他哭笑不得的事:過戶時,房產部門需要房主兒子提供贍養証明,由於房主兒子人在國外遲遲不能回國,急于賣房的中介竟然主動充當起了房主的“便宜兒子”,冒用對方的身份簽證明,結果被房產部門當場識破。

  夏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他通過南京堯化門附近一家名為“中茂”的房產中介,物色了堯化門堯林仙居一套四十多平米的二手房。交了定金,房屋臨到要過戶,夏先生才被告知他看上的房子屬於經濟適用房。現在房主年齡大了,名下也沒有第二套房。按照南京市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定,房主的兒子必須出具贍養老人的保証,該房屋才能過戶。

  可沒想到讓人頭疼的事情隨後發生:房主的兒子住在國外,約了好幾次回國都沒能成行。這可急壞了夏先生和房產中介,根據合同,夏先生應該在6月底之前拿到房子並辦好過戶手續。可因為房主的兒子遲遲回不了國,夏先生想要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內過戶的打算泡了湯。

  夏先生說,本月初,中介一個意外的舉動令他非常吃驚,對方突然告訴他贍養証明的事情“搞定”了,現在可以去房產部門辦手續了。不明情況的夏先生起初還滿心歡喜,和中介工作人員一起來到南京市房改辦辦理過戶。可當中介拿出相關手續和材料時,卻當場被房產部門的工作人員識破並斥責作假。

  南京市房改辦的相關工作人員昨天向記者介紹說,當時中介方面的一名男子出示了一張房主兒子的身份証,表示自己是房主兒子要現場寫承諾書。但是工作人員發現這張身份証是個一代身份証,現在都統一使用二代証了,這張一代証上面的照片也很模糊,明顯有假。眼見自己被拆穿,中介又表示自己是受到房主兒子委托的可以“代寫”承諾。但房改辦表示,因為涉及到房主今後的養老問題,這樣的証明不能替代,必須要由房主兒子本人親自到場寫。

  房改部門提醒,市民辦理經濟適用房的過戶手續,如果有中介代理的話,購房市民不僅要認真審核中介的資質,簽字鑒証也必須三方人員到齊,避免不良中介做手腳導致交易雙方推諉扯皮,給自己造成損失。據了解,目前夏先生已考慮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本報記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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