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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執照開放政策大轉變! NCC:擬開放155家小功率電台

發佈: 2009-4-30 02:34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70次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第11梯次電台執照開放政策出現大轉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9)日表示,取消原先規劃開放37家中功率電台,傾向將所有頻道全部提供小功率電台申設,估計可釋出155張執照!此外,NCC也將修法,將經營地下電台的罰金提高為100萬元起跳,並維持負責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原本NCC初步規劃,在不進行移頻作業和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的前提下,NCC將再開放37家中功率和10家小功率電台。不過NCC主委彭芸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示,經過與業者公聽會之後,第11梯次調整方向,將不再開放中功率電台,而是開放155張小功率執照,其中包括22家公益電台。

NCC則進一步說明,為了有效遏止地下電台,NCC將修改廣電法,也就是新增違法經營廣播電視電台的行為,將參考電信法第58條,罰金從目前的20至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起跳,並維持負責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考量到台灣地區電波覆蓋趨於完整,NCC表示,這次開放第11梯次電台執照,傾向不再開放中功率電台,而是開放155張小功率執照,其中包括22家公益電台,同時也將修改廣電法,納入拍賣制度,預估5月底就可修法完成,將趕立法院下個會期排入審議,等完成三讀後,半年內就可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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