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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一罰 7少年共判303年

發佈: 2007-10-09 15:43 |   來源: 民視新聞  |  查看: 103次

高雄有7名少年連續搶奪21家超商,高雄地方法院依「一罪一罰」新制嚴處,7人共被判了303年,其中1名林姓少年還曾因為抓過搶匪被警方表揚,現在卻淪為搶匪,他說,自己是在不知情的狀況跟著朋友搶超商,也被判了7年。跟父親合力抓搶匪的表揚狀,還擺在客廳裡,但是這位沒有前科的林姓少年,現在卻因為結夥共同搶劫超商,被判處7年的徒刑。 林姓少年說,自己當時根本不知道是要去搶劫,坐在車上,還是被當成共犯判刑,除了這名林姓少年參與過一次,其他6名成年犯先後搶劫超商,總數達21次,高雄地方法院以2006年通過的一罪一罰新制來處理,7個人的刑期加起來,竟然高達303年。這樣的新制,不是每種案件都適用,不過,別以為連續犯刑責不會太重就存著僥倖心態犯案。(民視新聞曾虹雯、洪進吉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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