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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魚煮湯竟河豚中毒 魚販辯稱不知是河豚

發佈: 2011-12-05 23:39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68次

在市場買魚竟然買到河豚,桃園有三戶人家,日前在龜山鄉中和南路向林姓魚販購買不知名魚後,回家煮成魚湯準備補一下,沒想到喝下肚後出現嘴唇麻、四肢麻痺等症狀,緊急就醫後才發現原來是河豚中毒;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秀敏指揮刑警大隊,將魚販帶回調查,並且查扣32隻上午才批來的河豚,此外仍要釐清林姓魚販是明知河豚有毒還出售,還是不知道所購買的魚類是河豚。(圖片為河豚其中一種,翻攝自維基百科)

當警察搜索到林姓魚販所持有的河豚時,林姓魚販辯稱是向台北漁產運銷公司所批來的,並且出示進貨單,表示自己以為那是無毒河豚,才敢向客人販售,還說「刺龜(河豚的台語名)是有毒,我賣的是河豚,無毒啦!」但是台北漁產運銷公司總經理陳清華卻表示,昨天看到新聞即主動查證,確認在交易量較大的批發市場沒有賣河豚,自營的台北魚市更不可能,來源不可能是台北漁產運銷公司。

桃園衛生局食品衛生管理科長連恆榮強調,雖然目前政府沒有禁止販賣河豚肉,但林姓魚販未盡告知責任,已經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只要檢驗的結果出爐,確定是因為河豚所引起的食物中毒,將依情節處6萬到600萬元罰鍰;販售行為若已危害人體健康,還有刑責,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則表示,雖然林姓魚販並非故意而是過失,但是依照法律規定,可能要面對1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生局呼籲販售者,販售前應告知民眾販售的魚類是否需特殊調理方式;而且不知道如何調理河豚的民眾,千萬不要購買,因為河豚的毒素能夠耐高溫,無法加熱破壞,吃了非常容易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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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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