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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告輸蘋果 ITC將複審

發佈: 2011-12-19 15:44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82次

(中央社台北17日電)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宣布,將就宏達電控蘋果公司(Apple Inc.)專利侵權敗訴一案進行局部複審。

據彭博社報導,ITC的1名法官今年10月駁回宏達電聲稱蘋果iPhone、iPod Touch和iPad平板電腦侵犯宏達電4項專利權的指控。由6人組成的ITC有權禁止侵犯美國專利的產品進口。

ITC在最新公告上表示,將對該法官針對其中1項專利的非侵權裁定作進一步檢視,其餘3項專利不會加以複審。

本案是為反擊蘋果去年3月狀告宏達電而提出,蘋果控告宏達電該案終判預計19日出爐。

蘋果、宏達電、摩托羅拉行動公司(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Inc.)、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和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等科技廠商相互爭搶智慧型手機市占率,戰火一發不可收拾,ITC只是戰場之一。

蘋果與宏達電在ITC各有兩宗控告對方的案件待審。即將複審的這宗案件是在去年5月提出,當時宏達電指控蘋果侵犯和手機供電管理、資料保護以及聯絡資訊儲存相關的專利權。

蘋果發言人于蓋(Kristin Huguet)表示:「競爭是健康的,但競爭對手應創造自有的原創技術,而非竊取我們的。」

宏達電方面則不願對本案置評。

即將受複審的專利權,是宏達電在2006年依據內部研究所獲得,本專利和控制手機如何在不同操作模式間切換,以控制電源供應的方式有關。ITC預計明年2月17日公布本案最終裁決。

ITC指出,蘋果未侵犯宏達電其餘3項專利,其中1項涉及手機電源不夠時保護資料免於流失的方法。

其餘兩項專利,則與儲存、存取和使用手機電話簿聯絡資訊的方式有關。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網站資料,宏達電是在2009年取得這兩項專利,大約比蘋果首度提告早1年。(譯者:中央社尹俊傑)10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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