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者稅務規劃與公司行號成立:合法節稅與進項報銷指南
10%
編曲、製作、錄音室演奏、配樂接案
執行業務所得(9B)
核實認定或依財政部標準費用率
10%
樂評、專欄、文案、講義稿費
稿費(9A)
費用率 30%,全年 18 萬以下免稅
10%
商演、校園演出、婚禮樂團
執行業務所得(9B)
核實認定或依標準費用率
10%
YouTube、串流平台廣告分潤
其他所得或權利金所得
核實認定,海外所得須留意基本所得額
視給付對象而定
其中對創作者最有利的一條,是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全年合計數不超過 18 萬元者免稅。注意,這裡說的是「個人」,且必須是真正的著作人或創作人,若你是受僱於公司、以員工身分領取的稿費,就不適用這項免稅優惠。
換句話說,一位獨立詞曲創作者,一年若有 18 萬元的版稅或作曲收入,這部分可以完全免稅;超過 18 萬的部分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這是一個非常實在、卻常被忽略的節稅空間。
1-2 所得類別決定你的成本費用怎麼扣
接下來是關鍵:不同所得類別,能扣的成本費用差很多。
稿費(9A):可依 30% 費用率減除,免附單據,申報最單純。
所以,如果你的收入結構以「版稅、授權金」為主,且每年金額已達數百萬元,純以個人身分申報,往往會被課得比較重。這也是本文後半段要不斷比較「個人 vs. 公司」的原因。
二、個人還是公司?組織型態的稅負實戰比較
「我到底該不該成立公司?」這是論壇上被問到爛的問題。答案是:沒有標準答案,但可以用幾個指標判斷。先來看三種常見組織型態的差異。
2-1 三種組織型態:自然人、獨資商號、公司法人
比較項目
自然人(個人)
獨資商號(行號)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所得稅
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免營所稅,盈餘歸課個人營利所得
先課 20% 營所稅,盈餘分配再課股利所得
營業稅
無(非營業人)
開立發票者 5%,小規模得按 1% 查定
5%,進項可扣抵
成本費用認列
受所得類別限制
可核實列報
可核實列報,範圍最完整
責任風險
無限責任
無限責任
有限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設立成本與維護
較高,須記帳、簽證、申報
適合情境
年收入 100 萬以下、成本憑證少
收入穩定、成本以單據為主、不想太複雜
B2B 合作、需要開發票、有團隊、要融資
很多人的迷思是「成立公司一定比較省稅」。其實公司本身不是節稅工具,而是把利潤分配與費用認列變得更有彈性的容器。如果只是為了少繳稅而硬開公司,卻沒有相對應的成本費用與合理的薪資規劃,反而可能被剝兩層皮。
2-2 簡化試算:年收入 300 萬的兩種走法
以下用一個簡化案例說明。假設小安是獨立詞曲創作者兼製作人,年度收入 300 萬元,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約 100 萬元(錄音室、樂手、設備、外包、宣傳等),且都能取得合法憑證。以下數字為簡化試算,實際仍須依個案認定,且以當年度公告規定為準。
方案 A:以自然人申報,全數列為執行業務所得,採標準費用率 30%
收入 300 萬,費用 90 萬,所得額 210 萬
扣除免稅額 9.7 萬、標準扣除額 13.1 萬後,綜合所得淨額約 187.2 萬
綜合所得稅約 22.7 萬元
另需留意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單次給付達 2 萬元以上者,費率約 2.11%,粗估約 6 萬元上下
方案 B:成立有限公司,核實列報成本費用 100 萬,並將部分利潤以薪資發放
公司課稅所得額約 200 萬(尚須扣除薪資、勞健保、勞退等費用,實際會更低)
營利事業所得稅 20%,約 40 萬元
稅後盈餘若分配給股東,還要再課一次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可抵減 8.5%、上限 8 萬元
從純稅負看,方案 B 未必比較輕。但方案 B 的優勢在於:成本費用可以百分之百核實認列、可以合法僱用員工、可以開立統一發票給企業客戶、可以累積公司信用與品牌價值。而且透過「薪資+股利」的配置,能把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級距壓低,這才是公司化的真正價值。
2-3 什麼時候該成立公司行號?四個判斷指標
成本費用占收入三成以上,且憑證齊全:費用愈高,核實認列的價值愈大。
三、營業稅與進項報銷:公司行號最容易被忽略的現金流
成立公司或行號之後,第一個要面對的新稅目就是營業稅。很多創作者第一次拿到會計師的申報書,會嚇一跳:「怎麼又要繳一筆?」其實營業稅的邏輯不難,只是現金流要先墊出去。
3-1 營業稅 5% 不是你的成本,但現金要先墊
營業稅是一種消費稅,最終負擔者是消費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依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稅額 5%,這筆「銷項稅額」通常會外加向客戶收取。而你在採購設備、支付外包費用時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用來扣抵銷項稅額。
每兩個月申報一次(單月 15 日前),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可扣抵進項稅額。若進項大於銷項,還可能留抵或退稅。實務上,創作者常遇到的幾個重點:
3-2 哪些進項可以扣抵?分類清單一次看
進項報銷做得好,等於把 5% 的營業稅拿回來一部分。以下分類給創作者實務參考:
✅ 可扣抵且常見於音樂創作的項目:
樂器、錄音介面、麥克風、監聽喇叭、電腦、繪圖板等生財設備
錄音室、排練室、攝影棚租金
外包編曲、混音、母帶後期、樂手、和聲費用
音樂製作軟體、音源庫、雲端服務、訂閱制工具
廣告投放、平台手續費、網站架設與維護
辦公用品、水電、網路、電話費(業務使用部分)
專業服務費,如會計師、律師、設計師
因業務產生的國內差旅交通與住宿
❌ 不可扣抵的項目:
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的支出
個人及家庭消費,例如家用電器、私人旅遊
罰鍰、滯納金、滯報金
交際應酬費用(且營所稅申報另有上限規定)
自用乘人小客車(九人座以下)
免稅貨物或勞務的進項
3-3 合法憑證的種類與取得方式
報銷能不能成立,關鍵在憑證。常見合法憑證包括:
統一發票:最標準,記得打上公司統編。
電子發票:可存入載具,申報時匯入資料,效率最高。
務必提醒:發票遺失、統編打錯、未依規定保存,都可能被剔除。憑證、帳簿應保存至少五年,帳簿及會計憑證更依規定須保存十年,別急著報完稅就丟。
3-4 進項報銷 SOP:從拿到發票到入帳
建議建立一套固定流程,尤其是團隊或有多人合作時:
取得憑證時就打統編:能電子化就電子化,存進載具。
標註費用類別與用途:例如「錄音設備」、「外包混音」,方便會計歸帳。
附上簽核紀錄:誰申請、誰核准、用於哪個專案,避免被認定為個人消費。
交給會計入帳:依規定認列成本或費用,並在申報時扣抵進項。
歸檔保存:紙本與電子檔並行,至少保存五年。
四、合法節稅的六大操作
接下來是重頭戲。以下六個方向,都是在合法且有事實基礎的前提下,創作者可以主動規劃的節稅空間。
4-1 薪資與股利的配置:壓低個人邊際稅率
公司盈餘若全數留在公司,會被課 5% 未分配盈餘稅;若全數分配給個人股東,又可能把個人所得推上 30% 或 40% 的級距。比較理想的做法,是把一部分利潤以合理薪資發放,一方面列為公司費用,一方面讓個人有穩定現金流;剩下的盈餘再視情況分配或保留。
薪資必須「合理」且與職務相符,不能為了節稅而虛增。若同時是股東又是員工,建議保留薪資轉帳紀錄、薪資明細與勞健保投保紀錄,以備查核。
4-2 核實列報成本費用:不要讓你的憑證睡著
很多創作者把錢拿去做音樂,卻沒把單據留下來。錄音室收據、樂手費用、編曲外包、音源軟體訂閱、器材保養、交通費,這些只要是業務相關,都應該好好保存並列報。以年收入 300 萬、邊際稅率 20% 計算,每多認列 10 萬元的合法費用,就少繳約 2 萬元稅,長期下來非常可觀。
4-3 資產購置、折舊與攤提
買樂器、錄音設備、電腦,不一定要一次列為費用。固定資產應依耐用年限提列折舊,逐年攤提。不過,依現行規定,金額在一定標準以下的設備或工具,得選擇一次列為費用,對小型創作者來說,這能有效降低當年度課稅所得。若金額較大,則建議與會計師討論折舊年限與方式。
另外,無形資產如版權、商標、軟體授權,也有攤提的空間,值得一併規劃。
4-4 家庭成員的合理僱用
若配偶或家人實際參與你的創作事業,例如協助行政、接案聯繫、影片剪輯、社群經營,可以考慮以公司名義合理僱用並申報薪資。這不但能列報薪資費用,也能讓家庭整體稅負更平均。但前提是真的有工作事實、有薪資轉帳、有勞健保或勞務紀錄,不能只是為了報費用而紙上僱用。
4-5 勞健保、勞退與團體保險
成立公司後,負責人與員工的勞健保、勞退提撥都是可列報的費用。此外,為員工投保的團體保險、意外險,在規定限額內也可列為費用。對創作者而言,這不只是節稅,更是風險管理。音樂工作常有演出、外景、器材搬運等風險,保險規劃不能省。
4-6 跨境收入與租稅協定
串流平台、海外授權、國外演出,都是跨境收入的常見來源。這類收入可能涉及來源地扣繳、台灣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與租稅協定。若全年海外所得達一定金額,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最低稅負。建議保留合約、匯款紀錄與海外扣繳憑證,必要時申請租稅協定優惠或海外稅額扣抵,避免重複課稅。
五、紅線在哪裡?常見違規與查核風險
節稅與逃稅只有一線之隔,這條線就是有沒有真實交易與合法憑證。以下行為請務必避免。
5-1 五大高風險行為
隱匿收入:平台分潤、國外匯入款未申報,金流一查就現形。
不實薪資:虛列人頭薪資,涉及扣繳不實與營所稅逃漏。
5-2 稅捐機關怎麼查?
現在稅務查核大量運用金流比對、電子發票大數據、平台資訊交換。國稅局可透過金融機構、支付平台、海外資訊交換取得資料,再與你的申報內容交叉比對。常見的查核起點包括:
收入與生活水準明顯不符
進項憑證集中於少數可疑營業人
長期申報虧損卻持續擴張
股東往來金額異常龐大
被檢舉或同業通報
一旦被查獲,除了補稅,還可能依所得稅法與稅捐稽徵法處以罰鍰,情節重大者涉及刑責。真正聰明的規劃,是在事情發生前就把結構做對,而不是事後想辦法掩蓋。
六、實務行動清單:從今天開始的十二件事
整理近三年收入來源,分類為版稅、接案、演出、分潤等。
確認各類收入對應的所得類別與扣繳憑單。
統計實際成本費用,檢視憑證是否齊全。
試算個人申報與公司申報的稅負差距。
評估是否已達成立行號或公司的門檻。
若成立公司,先辦理營業登記與稅籍登記。
建立統編、發票、報銷與歸檔制度。
規劃合理的薪資與股利配置。
檢視勞健保、勞退與團保的投保狀況。
針對跨境收入保存合約與扣繳證明。
每年至少與會計師或記帳士檢視一次稅務結構。
不要把節稅當成唯一目標,現金流與風險控管同樣重要。
七、結語:讓稅務成為你創作事業的後盾
對音樂創作者來說,最珍貴的資源永遠是時間與靈感。稅務規劃的意義,不是要你變成會計專家,而是把制度處理好,讓你能安心創作、放心接案。當收入還小,自然人身分簡單又省事;當收入逐漸成長,適時成立行號或公司,把成本費用、薪資結構與進項報銷一次整理清楚,反而能替你省下更多稅金與風險。
記住三個原則:真實交易、合法憑證、合理規劃。只要守住這三條線,節稅就不是灰色地帶,而是專業經營的一部分。希望這篇文章能幫雅寶社區 · 頂客論壇的每一位創作者,在音樂路上走得更穩、更遠。
本文為一般性稅務資訊整理,實際適用規定與稅率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及個案事實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