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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恤 最反骨的經典

發佈: 2008-7-07 13:50 |   來源: 聯合新聞  |  查看: 27次

設計師黃嘉祥以老棉被花布,點綴簡潔的帽T,形成東方美學和西方思維的衝撞。

Jasper

圓領羅筒組的T恤,無接縫的棉質材料,穿起來更舒適。

Tommy Hilfiger

夏天,是T恤大聲呼朋引伴,走出衣櫃的日子。誰沒有兩件T-Shirt?除了穿出清涼、舒適的基本需求,T恤像是任意揮灑想法和美感的畫布。夏日炎炎,讓我們打開T恤,記錄別人的故事,也寫下自己的心情。

最有態度,形式簡單但訊息強烈

T恤代表了酷的、夯的、Kuso的、浪漫的、也最有「態度」的風格。T恤的「T」字,像是人雙手平展的姿態,可說是服裝史上唯一可和牛仔褲比美的單品。

不管男女老少,不論有錢沒錢,不分黨派,每個人都因為結構簡單、穿著方便舒適而擁有幾件T恤。隨著網印技術進步,以及新機器問世,T 恤不再只是穿著功用而已,它具備了傳播的效果,藉由各式不同圖案或文字傳達理念,形成一股文化潮流。

我有話說,寫在身上向世界嗆聲

T恤的趣味,在於承載最新的流行,也反映生活的觀點。街頭踩著滑板的叛逆小子,穿著超大T恤和寬鬆牛仔褲,顯示不羈;世事風雲變幻,T恤成了最快「報導」,「紅衫軍」如此,抗震救災「把愛傳出去」也是如此。

60、70年代,T 恤被印上激進標語,成為當時青年表達自我、宣洩不滿情緒的道具。搖滾樂席捲全球,許多樂團將自己的名字以及形象印在T恤上,不但作為宣傳途徑,T恤更成為他們延伸的創作之一。80年代,街頭文化開始萌芽,有生意頭腦的人,將Hip-Hop的塗鴉印在T恤上,淺顯、直接又彰顯個性的表達方式,莫過於一件T恤。

叛逆偶像,半世紀前就穿T恤反傳統

同樣一件簡單的白色T恤,代表了不同意圖。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和詹姆斯狄恩(James Dean)都曾因穿著白色T恤出現在銀幕前,引起震憾,改變了男性內衣的命運。1951年,馬龍白蘭度在電影「慾望街車」(A Streetcar Named Desire)中,當他身上的T恤被撕掉,露出赤裸的胸膛,盡顯桀驁不馴,衝擊了多少美國少女的神經。4年後,詹姆士迪恩代表作「天生叛逆」(Rebel Without ACause)中,身穿純白T恤和憂鬱的眼神,成了永恆的反叛典型,再度讓T恤成為喜愛特立獨行的年輕人,耍「酷」必備行頭。T恤從此由內衣變成外衣,代表了一種對西裝、領帶傳統封建社會的反抗。

「T恤就是一種態度」。《T恤的歷史──從內衣到外衣》的作者馬克.迪臣(Mark E. Dixon)提到,女性主義學者提倡,身體就是一個戰場,她們用身體去表達自己的主張,這時候,T恤就變成了一件最堅韌的戰衣。最經典的例子,是1983至1984年間,時裝設計師Katherine Hamnett發起以T恤上的口號,旗幟鮮明地宣示反核導彈的立場。

含金量高,小貝T7小時賣8千件

為了救北極熊,T恤當宣傳!

皇家哥本哈根

T恤是最基本、簡單的裝備,簡單到沒有領子,沒有扣子,沒有縐褶,裝飾的重點就在前後圖案。但是,它簡單卻商機無限,從足球明星貝克漢「23 號」球衣,我們卻看見T恤無法估量的「含金量」。

當貝克漢穿上皇馬球衣T恤僅7個多小時,該俱樂部的球迷用品商店就已賣出8,000件,創下歷史上單日球衣T恤銷售的最高紀錄。

大牌平價款

T恤帥哥--- 金城武vs.亞曼尼比酷!

金城武以EA大中華區年度代言人身分和亞曼尼在米蘭男裝周上以T恤「黑、白配」相見歡。

亞洲頭號大帥哥金城武,被欽點為Emporio Armani大中華區代言人,現身米蘭EA男裝秀,和亞曼尼大師相見歡。

套穿灰、白兩件EA基本款T恤的金城武,展示青春男性美好的身材;而笑容可掬的老帥哥亞曼尼,則是一貫黑色T恤。兩大帥哥同台示範T恤,不到萬元打造巨星風采,也是今年夏天的如意算盤啦!

T恤搭配法

百變風情 配件一換性格就變!

破舊或新潮,經典或嘻哈,T恤永遠實穿!可以可愛、舒適,也可以精緻、時髦或搞怪;就像基本款黑色小洋裝,可以盛裝,也可以簡便,穿去俱樂部、穿去看電影、穿去運動場合,甚至參加奧斯卡,莎朗史東可是在頒獎典禮上穿了白色T恤而驚豔時尚圈。

圓領短袖、無鈕無袋、長度及腰,穿時把頭套過領口,雙手伸出袖口,然後將衣腳拉至腰間,這種簡單的設計,就是「T恤」的全部。牛仔褲是T恤最常見的拍檔,但是加上一條「慾望城市」女郎最愛的寬腰帶,效果立刻不同,不管緊身瘦腿褲還是高腰牛仔褲,配T恤都好!

如果有帽子, 修飾臉型的同時,較長的T恤,外搭一件小馬甲也是今年流行的穿法,有一點點可愛,又帶著性感,下半身可以是緊身的設計,也可以是率性的短褲,或是田園風的棉布長裙。

T恤的混搭,最能表現個人特色,走休閒路線的,當然不要忘了平底鞋、帆布鞋和夾腳拖。

古早,古早…

本是工人、軍人的內衣

關於T恤的起源,有兩個有趣的傳聞:

說法一,17世紀,美國馬里蘭州(Maryland)安納波利斯港口碼頭的卸茶工人,將短袖衣上印上「Tea」的字樣,有別於其他搬運工人,於是成了T-shirt之名。

說法二,是1890年,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檢閱海軍水兵,為表尊重,所有士兵將平日的背心縫上短袖,以遮蔽腋毛,這便是T恤的前身。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海軍和陸軍都把T恤定位為標準配備衣來穿。20世紀起,「T恤」(T-Shirt)即成為美式英語的正式用語。

姑且不論這些說法是否可信,但至少可以看出,早期T恤主要是軍人和勞動階級的內衣,不登大雅之堂。但也正因為這種特性,反倒為T 恤注入反叛的內涵。

圖片提供/ Jasper、Tommy Hifiger、PRADA、皇家哥本哈根、EA非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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