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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烏龍 台大觸刑責

發佈: 2011-8-29 02:12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33次

身為台灣醫界龍頭的臺大醫院,竟然如此離譜,錯誤移植愛滋患者的器官!因為器官捐贈小組只憑電話確認,還把呈現愛滋感染反應的陽性檢驗結果,誤聽成陰性沒有感染。台大醫院當然難辭其咎,不但可能被迫停止器官移植業務長達1年,相關人員還可能面臨刑責、甚至巨額的民事求償。

臺大醫院出大包,聽在其他醫生耳裡還是很難相信,身為台灣醫界龍頭的台大醫院,氣氛更是異常低迷,進出的醫療人員,臉色都十分凝重;矗立在大醫院門口「向器官捐贈者致敬」的雕像,如今看起來也很諷刺。

中間到底出什麼錯?根據器官捐贈的流程,獲得捐贈器官時,還得先抽血檢測,是否感染B肝、C肝、梅毒和愛滋病,才能進行器官配對,可是台大器官移植小組,卻在電話通報中,先將reactive陽性,誤解成non-reactive陰性,偏偏口頭聯繫後,又沒有透過書面再次確認,再加上愛滋病隱私保護,醫院根本沒有獲得通報。

3個連續小疏失,造成致命大錯誤!台大醫院移植團隊難辭其咎,衛生署要究責,要求在3天內提出報告。依據醫事法規,臺大醫院的醫療團隊不但得面臨3萬-15萬元罰鍰,執刀醫師還有刑事責任,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醫院方面,最高會被罰50萬元,器官移植業務最久停業1年,或廢止執照;更可能要面臨5位烏龍移植受害患者的天價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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